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貫徹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于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閩價費〔2015〕34號)、《福建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報告和收費統計工作的通知》(閩價費〔2017〕281號)要求,現將武平縣本級
今后,國家、省有權機關取消收費項目或廢止收費文件,或收費標準文件到期失效,相關收費自動終止。
特此通告。
附件:武平縣本級
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貫徹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于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閩價費〔2015〕34號)、《福建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報告和收費統計工作的通知》(閩價費〔2017〕281號)要求,現將武平縣本級
今后,國家、省有權機關取消收費項目或廢止收費文件,或收費標準文件到期失效,相關收費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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