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完善補充耕地項目實施辦法和調整耕地恢復補助資金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補助漲了多少錢?怎么領?
一、背景依據
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的最新要求(自然資發〔2024〕204號),以及福建省《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的實施意見》(閩委辦發〔2024〕34號)等文件精神,為保障糧食安全考核目標,優化我縣耕地占補平衡管理,重點調整補充耕地項目資金補助標準,激勵鄉鎮高質量推進耕地保護工作。
二、適用范圍
1. 適用項目類型:耕地恢復(恢復為水田或旱地)與土地整治(新增水田或旱地)
2. 適用對象: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項目實施主體
三、重要新變化
(一)補助標準全面上調
1. 耕地恢復項目:
恢復水田:補助從0.6萬元/畝提升至入庫后總補助11.5萬元/畝
恢復旱地:補助從0.3萬元/畝提升至入庫后總補助4.8萬元/畝
2. 土地整治項目:
新增水田:補助7萬元/畝+獎勵鄉鎮2.5萬元/畝、村1萬元/畝
新增旱地:補助2.5萬元/畝+獎勵鄉鎮0.9萬元/畝、村0.4萬元/畝
(二)新增激勵機制
1. 入庫獎勵翻倍:耕地恢復水田入庫后,鎮村可獲9.9萬元/畝獎勵(旱地3.5萬元/畝),要求至少30%獎勵給村集體
2. 部門專項獎勵:縣自然資源局按完成面積0.15萬元/畝、入庫指標1萬元/畝獲得工作經費
(三)五年長效管護
對入庫地塊連續五年發放管護費:
每年2000元/畝,總金額1萬元/畝
資金單獨列支,由鄉鎮負責落實種植
四、新舊政策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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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內容 |
原政策(2024版) |
新政策(202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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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水田補助 |
僅0.6萬元/畝項目補助 |
總補助達11.5萬元/畝(含獎勵9.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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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村獎勵比例 |
無明確分配要求 |
明確村集體至少獲獎勵資金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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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護周期 |
未明確長期管護機制 |
新增五年管護費,每年2000元/畝 |
五、操作指南
問:補助資金怎么申請?
答:
1. 項目業主(鄉鎮/實施主體)需按規范開展測量、設計、施工
2. 耕地恢復地塊通過國土調查云平臺舉證,經省市審核入庫
3. 土地整治項目按原驗收程序執行
問:資金何時到賬?
答:
1. 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在驗收通過后一次性撥付
2. 管護費從入庫第二年起,分五年按2000元/畝/年發放
六、實施時間
2025年1月1日起新實施并通過驗收的項目,全面執行本通知標準。鄉鎮需在2025年內完成耕地恢復地塊舉證入庫,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到位。-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完善補充耕地項目實施辦法和調整 耕地恢復補助資金標準的通知 [2025-11-14]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