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武平縣旅居驛站扶持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有關單位:
《武平縣旅居驛站扶持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抓好落實。
武平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武平縣財政局
2024年10月29日
武平縣旅居驛站扶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打造“主客共享·舒適溫暖”旅居城市,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旅居城市建設,滿足游客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提高旅居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旅居驛站,是指利用本縣民營企業、社團和民間人士經營的、具有獨特風格或主題的場所,在黨委政府引導下,充分發揮個性化服務,讓不同需求的游客在武平體驗式、沉浸式、治愈式旅游休閑,享受賓至如歸、溫暖舒適的旅居場所。
第二章 建設標準
第三條 建設旅居驛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可進入性,位置優越,布局合理。
(二)凸顯當地文化特色,旅游要素齊全,休閑功能突出,整體環境宜人,特色主題明顯,業態類型多樣,宣傳營銷主動性強,市場吸引力大。
(三)因地制宜設置個性化、特色化、智慧化場景布置,整體設計應符合意識形態要求,并做到精致、舒適、溫馨,凸顯武平人文精神與生活風尚。
(四)正式開業180天以上,能提供旅游咨詢、文化展示、餐飲住宿、購物體驗、休閑娛樂等產品和服務。
(五)服務人員誠信待客,有良好的服務意識與職業道德,能為游客提供個性化、特色化、定制化服務。
(六)旅居驛站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環境等相關規定要求,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品牌形象,近三年無重大旅游投訴和安全問題記錄,能確保驛站內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七)旅居驛站主理人主動開發旅游產品、文創產品等,依托抖音、小紅書、快閃等平臺積極宣傳、推介武平。
第三章 扶持辦法
第四條 培訓支持
(一)旅居驛站從業人員每年免費參加縣內旅居管家培訓,提升服務技能和專業知識。
(二)優先推薦旅居驛站從業人員參加國家、省、市文旅部門舉辦的相關培訓和考察等活動。
第五條 營銷推廣支持
(一)通過專題片、小視頻等形式,在“武平發布”“文旅武平”微信公眾號、視頻號、抖音號、小紅書等平臺宣傳推廣旅居驛站。
(二)鼓勵旅居驛站參加縣內外各類文旅活動,展示特色產品,給予展位費用的50%補助,每次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元。
第六條 部門支持
(一)縣委宣傳部門牽頭做好宣傳推介工作,開展旅居驛站專題宣傳,在“氛圍營造”上持續發力,結合文旅熱點,做好引流工作,增加旅居驛站的知曉率和互動性。
(二)縣住建局與自然資源局結合城區建設定位,把打造不同類型旅居驛站列入旅居城市建設規劃中。
(三)縣交通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密切配合,統籌做好旅居驛站周邊交通設施、車輛投放,切實發揮驛站在旅居城市空間上的關鍵作用。
(四)縣文體旅游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商務局、工信科技局等相關部門指導旅居驛站整合資源,挖掘更多元素融入旅居驛站中,以商養驛,開發更多新業態、新產品。
第四章 驛站評定與復核
第七條 旅居驛站遵循自愿申報、組織推薦、動態管理、持續發展的原則。
第八條 申報。各旅居驛站經營主體自愿向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申報新評和復核(新評滿一年)旅居驛站,提交申報表(附件1)、評定表(附件2)和對標佐證材料。
第九條 推薦。由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每年第一季度向縣文體旅游局組織推薦新評和復核旅居驛站名單。
第十條 評定與復核??h文體旅游局每年第二季度負責旅居驛站申報材料的初審,聘請縣外文旅專家評定和復評,根據評定、復評評分及相關部門聯審結果,確定公布旅居驛站名單(評分達60分)。
第五章 星級驛站獎補
第十一條 星級評定。根據評分結果,從低到高依次確定三星級旅居驛站(評分達75分)、四星級旅居驛站(評分達85分)、五星級旅居驛站(評分達95分)。
第十二條 獎補資金支持
(一)新評獎勵。對新評為星級旅居驛站的給予獎勵,評為五星級旅居驛站,給予獎補資金10000元;評為四星級旅居驛站,給予獎補資金5000元;評為三星級旅居驛站,給予獎補資金3000元。每家旅居驛站僅享受一次新評獎勵。
(二)復評獎勵。對復評為星級旅居驛站的給予獎勵,復評為五星級旅居驛站,給予獎補資金5000元;復評為四星級旅居驛站,給予獎補資金3000元;復評為三星級旅居驛站,給予獎補資金2000元。
(三)資金補助。獎補資金原則上每年集中補助一次,縣文體旅游局根據新評和復評結果,按程序下撥至星級旅居驛站申報單位。
第十三條 人才支持。星級旅居驛站主理人直接納入旅居管家隊伍,并認定為“梁野英才”H類人才。
第六章 管理
第十四條 縣文體旅游局統一設計制作旅居驛站標識,每年集中掛牌一批旅居驛站和星級旅居驛站。
第十五條 各業務主管部門及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監督旅居驛站運營情況和服務質量等,縣文體旅游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對運營不善或服務質量不達標的旅居驛站予以摘牌,并取消次年申報評定、復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旅居驛站獎補資金由縣全域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支付。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武平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日起試行兩年。
附件:1.武平縣旅居驛站申報表
2.武平縣旅居驛站評定表
附件1
武平縣旅居驛站申報表
( 年度)
申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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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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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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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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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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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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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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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型 |
£農旅類 £文旅類 £體旅類 £美食類 £民宿類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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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
£工作日開放 £周末開放 £不定期開放 £需向主人預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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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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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驛站基本情況 |
(填寫說明:需包含但不限于驛站特色產品和服務、運營管理、獲得榮譽等情況,并提供驛站相關圖片,內容可單獨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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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意見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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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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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旅居驛站評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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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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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驛站名稱: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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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評分內容 |
分值 |
自評分 |
評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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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務場地 |
具有良好的可進入性,交通設施完善,進出便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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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設有與景觀環境相協調的停車場;場地平整堅實,標識規范、醒目、有特色,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滿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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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體量、高度、色彩、造型與景觀相協調,建筑外觀(造型、色調、材質等)應突出地方特色,照明、采光、通風條件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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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邊應設立醒目的驛站方位指向標識,標識造型有文化特色,與景觀環境相協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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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業態產品 |
提供旅游咨詢、文化展示、餐飲住宿、購物體驗、休閑娛樂等多種特色產品和服務,主題特色明顯,能夠滿足游客個性化需求。(每提供一項服務得4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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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題特色 |
因地制宜設置個性化、主題化、特色化、智慧化場景布置,整體設計應注重符合大眾群體審美品味,做到精致、舒適、溫馨,凸顯武平人文精神與生活風尚。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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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設置資料展示臺、架,展示旅游宣傳資料和具有地方特色產品、紀念品、文創品、書籍等。(每展示一項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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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要設施 |
設置游客休息區,布局合理,面積及座椅數量充足,能夠滿足高峰期游客的短暫休息需求,注重休息區氛圍營造,設計精美,有特色,有藝術感,適當擺放盆景、盆花或其他裝飾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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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設有公共廁所,廁所布局合理,數量能滿足需要,標識醒目美觀,建筑造型與景觀環境相協調,廁所管理完善,應干凈衛生、設施完善、無異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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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免費提供茶水、杯子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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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環境衛生 |
驛站內植物與景觀配置得當,景觀與環境美化措施多樣,效果良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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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驛站環境整潔、干凈、衛生;氣味應清新、無異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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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評分內容 |
分值 |
自評分 |
評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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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運營管理 |
有專門運營管理機構,有營業執照,配備專職管理人員,服務人員數量充足,并佩戴工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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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服務人員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具備較好的接待與服務技能,熟練掌握工作范圍所要求的相關知識,能為賓客提供個性化、特色化、定制化服務。了解當地旅游知識,能夠回答游客提出的武平旅游活動的相關問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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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訴制度健全,有人員落實,投訴處理及時、妥善,檔案記錄完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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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驛站地址上線百度和高德地圖等導航平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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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能依托抖音、小紅書、快閃等平臺主動宣傳、推介武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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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全管理 |
配置必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定期保養、維護、更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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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交通、游覽、娛樂、餐飲、住宿等設施設備完好,運行正常,無安全隱患,無明顯破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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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近三年無重大旅游投訴和安全事故問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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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創新發展 |
依托驛站所在區域的資源、文化特色和優勢,設置有創意的景觀或打卡點。(每1處得3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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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創新開發游客體驗互動型、智慧科技型等項目,依托驛站舉辦文化展示、藝術沙龍等文旅活動。(每舉辦一場得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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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工作組簽字 |
經評定, 旅居驛站認定(復評)為 星級旅居驛站。
年 月 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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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旅居驛站評分表共100分,分為8個大項。達到95分評定(復評)為五星級旅居驛站,達到85分評定(復評)為四星級旅居驛站,達到75分評定(復評)為三星級旅居驛站,達到60分評定(復評)旅居驛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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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