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
各股室,局屬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安委〔2025〕25號)和《龍巖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龍交安明電〔2025〕22號)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效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扎實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全面摸清培訓機構底數,加強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隱患,持續鞏固深化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成果。
二、治理內容
(一)企業資質
1.企業是否存在未經審批擅自舉辦。
2.企業選址是否安全,是否進行住建、消防前置審批及后續年檢程序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3.企業培訓場所房屋、設施是否符合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相關要求。
4.企業營業執照和備案記錄,是否存在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從事經營活動,或超出許可(備案)事項和有效期經營的。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情況,檢查企業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相關文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
6.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抽樣檢查企業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及考核、獎懲記錄:按相關制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
(三)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
7.企業是否存在人身傷害事件發生或潛在風險,是否具有必要的預防傷害時間發生的“三防”設施(人防、物防、技防)。
8.檢查隱患排查治理記錄和整改閉環情況。對排查出的隱患應進行登記和治理,落實整改措施、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9.現場檢查重大隱患情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在道路上進行培訓時未遵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所屬教練員飲酒、醉酒后從事駕駛培訓教學,或未按規定在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中隨車或現場指導、在道路駕駛培訓中隨車指導的。
10.培訓機構涉及的化學藥劑和電器使用等是否符合相關管
理規范,從業人員是否符合相關資質。
(四)應急管理
11.企業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安全事件風險評估是否完
備。企業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預案是否符合企業應急預案制度的要求;每年應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演練過程應符合應急預案要求并有演練評估報告。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7月22日-7月23日)。結合我縣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實際情況,部署安排專項治理工作,縣運輸發展中心初步摸清培訓機構的分布和數量底數。
(二)集中治理(7月24日-8月11日)。縣運輸發展中心對照治理內容,組織開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轄區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數量、基本信息、經營資質、舉辦條件、安全措施等,并建立臺賬。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全面開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落實整改閉環。
(三)暗訪抽查(8月12日-8月21日)。根據培訓機構自查情況,適時以暗訪形式開展抽查,對在安全專項治理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總結提升(8月22日-8月27日)。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健全工作機制,鞏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監管力度。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部門要細化專項治理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督導檢查,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全面深入組織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治理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確保工作實效。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順利實施并取得積極成效。要對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25年8月28日前將總結材料(包括基本情況、所采取措施、發現問題和下一步措施)和培訓機構匯總表(見附件)一并報安監股。
附件: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匯總表
武平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
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治理匯總表
填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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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培訓機構 名稱 |
具體地址 |
類型 |
存在的安全問題 (含房屋安全、燃氣安全和消防安全等) |
培訓機構 負責人 |
行業主管 部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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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7月24日印發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