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縣醫院:
你院《武平縣醫院關于重新核定我院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的請示》(武醫〔2022〕84號)收悉。根據《武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平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政文〔2017〕359號)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你院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小型車輛1小時(含)內免費;2小時(含)內3元/輛·次;超出2小時部分每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1元/輛·次;連續停放24小時累計收費不高于15元;停車時間超過24小時的,重新按停放時間循環計費。車輛實際停放時間超過免費停放時間的,免費停放時間計入停車計費時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執行公務且噴有執法標志的行政執法車輛;
(二)執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
(三)由持殘疾證的殘疾人本人駕駛的合法殘疾人專用車輛。
三、對依法登記的新能源汽車(除城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等運營車輛外)24小時內首次停車免收2小時(含)車輛停放服務費,2小時后按同車型現行收費標準收取。24小時內多次進出的,僅首次停車享受2小時(含)免費停放服務。連續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僅享受一次2小時(含)免費停放服務。
四、實行明碼標價及收費單位情況報告制度。你單位應按市場監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你單位應于每年4月底前將單位基本情況、收費標準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狀況等相關資料書面報送我局。
五、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0日起執行,執行期間如遇有關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1日
抄送: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
![]()
![]()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