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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 事項 |
實施依據 |
具體檢查對象(含數量)或“雙隨機”抽查對象(含總數及比例) |
檢查內容(項目) |
檢查方式 |
檢查頻次和上限 |
檢查時間安排 |
承辦 機構 |
是否屬跨部門聯合檢查(如是,需寫明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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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
1.【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修正); 2. 【行政法規】《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 |
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少于20家) |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合同簽訂等情況。 |
現場 檢查 |
檢查頻次:2次/年 |
全年 |
勞動維權中心 |
是,雙隨機跨部門聯合檢查事項(牽頭部門:人社局;配合部門:市場監管局、高新區) |
一般檢查 、雙隨機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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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勞務派遣用工檢查 |
1.【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2.【部門規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2014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2號) |
勞務派遣公司(抽查5%) |
1.是否有在非“輔助性、替代性、臨時性”崗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2.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是否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3.是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等相關情況。 |
現場 檢查 |
檢查頻次:1次/年 |
全年 |
勞動關系和監察仲裁股 |
是,雙隨機跨部門聯合檢查事項(牽頭部門:人社局;配合部門:市場監管局) |
一般檢查 、雙隨機檢查 |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