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武平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
第4001號建議的答復
林富春代表:
《關于提高全縣公辦幼兒園教師基礎績效保障比例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縣高度重視公辦幼兒園教師待遇問題,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我縣扎實推進幼兒園建設,積極籌措資金保障幼兒園教師待遇。關于幼兒園基礎性績效保障比例問題,按照省、市政府的指導性意見規定,各縣(市、區)制定津補貼政策要量力而行,可持續,做到風險可控。同時強調可分檔設置,定額發放,并根據財力情況,將全市分為三類,即新羅、上杭一類,長汀、漳平一類,永定、連城、武平一類。為此,我縣充分考慮以上因素,結合我縣財力情況,精心測算,在財力極為困難的情況下,確保公辦幼兒園教師基礎性績效財政保障比例要與連城、永定持平。
經了解,目前連城縣、永定區的公辦幼兒園教師基礎性績效獎財政保障比例為35%,今年暫無調整計劃,我縣將持續跟蹤周邊縣(市、區)幼兒園教師的基礎性績效獎政策調整情況,特別是永定、連城調整情況,結合我縣財力情況及時調整。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誠摯歡迎您繼續對財政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武平縣財政局
2025年4月17日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