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武平縣第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
第4173號建議的答復
石曉榮代表:
《關于擴大礦區所在鎮稅收分成比例的建議》(第4173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武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平縣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文〔2018〕351號)規定,對服務礦山開采企業的鄉鎮進行補助,按縣政府確定的標準,以鄉鎮轄區內礦山開采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縣級所得部分的2%進行補助。
目前,中堡鎮轄區內主要有武平紫金礦業有限公司和武平縣三鑫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兩家礦山企業。2022-2024年,武平紫金礦業有限公司繳納的縣級所得稅收分別是162.12萬元、72.6萬元、60.35萬元;武平縣三鑫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繳納的縣級所得稅收分別是240.64萬元、246.5萬元、255.08萬元。2022-2024年,對中堡鎮服務礦山開采企業的補助分別為8.06萬元、8.06萬元、6.3萬元,三年平均為7.5萬元。
近年來,我縣“三?!钡雀黜椕裆С鲋鹉暝黾?,政府債務還本付息支出壓力加大,財政支出的增長遠高于財政收入的增長,財政收支處于極度緊平衡狀態。在財政收支矛盾較為突出的情況下,縣財政每年仍按規定的比例安排中堡鎮礦山協管費,可統籌用于生態修復、改善鎮村基礎設施等用途,為有效化解礦區與周邊群眾矛盾、營造礦區良好的發展環境提供了資金保障。
下一步,在縣級財力較寬裕的情況下,將適時完善稅收分成機制,適當提高分成比例,同時,建議中堡鎮政府進一步強化主動服務企業的意識,全力支持礦山企業發展壯大,在企業增加稅收的同時,增加本鄉鎮的礦山協管費。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誠摯歡迎您繼續對財政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武平縣財政局
2025年4月18日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