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武平縣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
第63號提案的答復
謝峰華委員:
《關于提高在編幼兒教師工資待遇、教學經費,激發工作積極性及熱情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縣高度重視農村幼兒園發展,把農村幼兒園發展同全縣幼兒園發展同部署、同落實,積極籌措資金改善幼兒園辦學條件,保障幼兒園教師待遇。在足額保障教師工資的同時結合財力積極保障幼兒教師的績效工資。
關于幼兒園教師待遇問題,按照省市政府的指導性意見,各縣(市、區)制定津補貼政策要量力而行,可持續,做到風險可控。同時強調可分檔設置,定額發放,并根據財力情況,將全市大致分為三類,即新羅、上杭一類,長汀、漳平一類,永定、連城、武平一類。根據我縣當前財力狀況,繼續與永定、連城一樣根據市里分類標準執行,暫無調整計劃。
下一步,我縣將持續跟蹤周邊縣(市、區)幼兒園教師的基礎性績效獎政策調整情況,特別是永定、連城調整情況,結合我縣財力情況及時調整。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誠摯歡迎您繼續對財政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武平縣財政局
2025年5月19日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