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
為扎實開展我縣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工作,因地制宜推進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全面改善農村環境,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的通知》(閩建村〔2022〕5號)、《福建省農村(含海島)生活垃圾分類技術指南》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我縣“十五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生態文明建設理念,以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構建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長效機制,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助力鄉村品質提升,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25年鞏固已開展全鎮域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鄉鎮創建成果,并新增1個鄉鎮全鎮域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十五五”期間(2026年-2030年)每年新增至少1個鄉鎮全鎮域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2030年底前實現全縣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全覆蓋。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每年3月-5月)
每年年初按照上級部署的當年度開展農村垃圾分類試點鄉鎮名單,制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實施內容、工作步驟及保障措施,全面安排部署垃圾分類相關工作,明確各級目標任務和要求。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處理的效益,提高群眾環保意識。各試點鄉鎮應通過各種形式做好垃圾分類的宣傳、培訓等工作,積極營造鄉(鎮)、村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試點推進階段 (每年5月-10月)
1.垃圾處理設施配備(每年5月-8月)
各試點鄉鎮根據各村住戶分布區域合理配置分類垃圾桶。年內以家庭為單位配置垃圾分類垃圾桶,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標準對生活垃圾進行初次分類,做到分類收運,避免混裝。鄉鎮需配置完善垃圾分類轉運設備,各村設置120L的公共分類垃圾桶若干,配備一輛以上垃圾分類收集清運車。
2.建立完善清掃、分揀、轉運隊伍建設(每年5月-9月)
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要求,各試點鄉鎮原則上按照各村每500人配備1名垃圾轉運人員。督促指導各村村民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衛生保潔、收運垃圾、二次分揀等。垃圾轉運員利用密閉分類轉運車定時上門收集,對“濕”垃圾(廚余垃圾)進行檢查后外運進行無害化處理;分揀員對“干”垃圾進行二次分揀,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對可回收垃圾聯系物質回收企業回收利用,對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收集后轉運至市級垃圾處理站進行無害化處理。
3.因地制宜探索濕垃圾處理方式。(每年年6月-10月)
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濕垃圾處理方式,通過分揀后收集的濕垃圾(廚余垃圾),一是將濕垃圾通過專用轉運車外運至濕垃圾處理點集中處理;二是結合實際情況,可通過新建濕垃圾漚肥點,通過漚肥返田的方式,將部分濕垃圾(廚余垃圾)就近處理,降低轉運處理成本。
(三)總結提升階段(每年11月-12月)
總結試點鄉鎮全鎮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經驗,定期采集垃圾分類數據,主要包含保潔員人數及待遇,垃圾運轉設施設備及經費等相關數據,進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保效益分析,總結完善各項制度、措施,積極探索我縣全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是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環境衛生的一項有效措施,是一項環保工程、民生工程。各鄉鎮要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統籌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村兩委、學校、企業和村民力量,強力抓緊推進。
(二)落實資金保障。各鄉鎮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落實主體責任,統籌使用各級財政資金,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內容,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全力推進落實全鎮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積極爭取省、市、縣財政分級補助的資金保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工作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持續向農戶適當征收衛生服務費,鄉鎮予以適當比例進行配套,所收取資金全部將用于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三)加強督導檢查。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提前做好垃圾分類各項工作安排部署。實行“縣查鄉(鎮),鄉(鎮)查村、村(組)查戶”三級聯查制度,定期督查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進度報送制度、考核制度,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列入鄉鎮考核村工作內容,加強對村內負責開展垃圾分類的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定期對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評估和通報,確保垃圾分類監管考核工作落到實處。
(四)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垃圾分類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垃圾分類志愿者隊伍,鼓勵廣大村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通過實施本方案,在“十五五”期間,全面推進我縣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體系,實現全鎮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全覆蓋,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奠定堅實基礎。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