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來《關于要求審批巖前淇澳園(補充)修繕工程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的申請》及相關附件收悉。根據福建省文物局出具設計方案的審查意見(閩文物字﹝2023﹞421號),經研究,原則同意巖前淇澳園(補充)修繕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和工程概算。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必要性:巖前淇澳園(補充)修繕工程(項目代碼:2506-35
二、項目建設地點:武平縣巖前鎮靈巖村。
三、項目單位:武平縣獅巖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四、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巖前淇澳園(補充)修繕工程總占地面積為
五、主要設計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貫徹“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文物保護方針,全面地保存、延續文物的真實歷史信息和價值,按照國際、國內公認的準則,保護文物本體及相關的歷史、人文和自然環境等。
六、工程概算:項目概算總投238.98萬元,其中施工207.18萬元。建設資金為2025年度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及自籌。
七、建設工期:十二個月。
八、招標事項:請嚴格按照國家和福建省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
九、節能審查意見: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行業目錄>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17〕1975號)和《福建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閩發改規〔2023〕9號)文件精神,該項目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不再出具節能審查意見。請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節能降耗工作。
請項目單位進一步完善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強管理,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附件:巖前淇澳園(補充)修繕工程項目投資概算表
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抄送:縣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龍巖市武平生態環境局,巖前鎮人民政府。
武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附件
巖前淇澳園(補充)修繕工程項目投資概算表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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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工程及費用名稱 |
概算(萬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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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費用 |
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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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
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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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單位管理費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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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勘測及設計費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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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監理費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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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標代理費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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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審計費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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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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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前期工程咨詢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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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預備費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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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概算總投資 |
23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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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