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省安辦關于切實強化水上交通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
現將《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強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閩安委辦函〔2025〕10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各鄉鎮(街道)、相關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切實增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責任感緊迫感。特別是針對省安辦通報的問題和隱患,要舉一反三,強化日常安全監管,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嚴密管控風險,堅決控制事故發生。各鄉鎮(街道)、相關單位要按照《龍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強化水上安全推進共管共治工作的通知》(巖市安委辦〔2022〕43號)要求,進一步強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領導,建立健全強有力的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專題會商,凝聚協同聯動的強大合力。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單位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全面梳理渡口、碼頭安全生產情況,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對問題隱患建檔立卡,特別是加大對水上航運密集區、事故易發水域的巡查力度,嚴查船舶脫檢脫管、船舶不適航、配員不足、船員不適任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控制水上事故發生。
三、強化預警預報,提升應急處置措施。各鄉鎮(街道)、相關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和水文情況變化,加強對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的預警預報工作,通過短信平臺、微信、廣播等有效方式及時發布氣象和航行安全預警信息,督促水上作業人員提前做好準備措施,確保部署及時到位、措施及時有效。要結合轄區水域實際,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強化應急物資的補充和更新,提升應急保障能力。同時,要根據轄區常遇災種和預案,組織開展多部門協同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提升應急組織能力和險情處置能力。
武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8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切實強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閩安委辦函〔2025〕1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安委會,省政府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
近期,福建海事局在我省水上交通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多項問題和隱患:一是部分商漁船海上航行不值守海上公共通信頻道,部分漁船未安裝無線電通信設備。二是漁船(含從事漁業生產鄉鎮船舶)搶越商船船艏導致商漁船碰撞事故多發。2025年2月10日,鄉鎮船舶“嵐君馬腿A1058”輪搶越貨輪“通達86”船艏,在平潭海域發生碰撞,2名船員落水死亡。三是部分偏遠渡口義渡、半義渡、交通渡船存在船舶老舊、渡工年齡老化情況,個別船舶安全技術狀況出現嚴重缺陷。四是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松下渡口設施簡陋滯后,安全秩序維護缺位,對乘客入站登船沒有分流、限流,漁渡船混靠、非法渡運時有發生。
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各地和海事、海漁、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一、要強化水上安全責任落實。要切實發揮屬地水上安全議事協調機制作用,統籌各方及時研判水域、船舶、港口等安全風險,部署針對性防控措施。要深刻吸取教訓,緊盯商漁船碰撞、渡口安全管理、非法渡運等重大風險隱患,一抓到底,確保各項防控責任措施落實到位。要結合隱患特點,深入查找并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堅決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要嚴密防范商漁船碰撞風險。要深化“商漁共治”三年攻堅行動,加快基層鄉鎮“商漁船聯管中心”建設,緊盯“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加強航行警告信息的通報與協作,加密播發頻次,提示和指導海上船舶應急避險。要加強聯合執法協作,重點打擊漁船違法搶越商船船艏、擅自拆卸(關閉、篡改)北斗、AIS、無線電設備和屏蔽信號、不正確使用號燈號型、違反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航行商漁船在航或錨泊期間無人值班值守等頑疾。要加大漁村漁民安全知識宣教力度,推動禁止漁船搶船頭等安全標語進漁村、進漁港。
三、要強化漁船安全日常監管。要健全漁船船籍港和靠泊港安全共管機制,加強漁船登船檢查,督促船東船長落實漁船出海前安全自檢,重點檢查漁船適航狀態、職務船員配備、消防救援和通信導航設備設施安裝使用等情況,消除漁船事故風險隱患。要落實好“定人聯船”“定時點驗”,強化漁船進出港報告和編組生產,夜間督促漁船做好值班值守,按規定顯示號燈號型,嚴懲單船出海作業、無人值守、疲勞駕駛、惡劣天氣冒險出海等行為。
四、要及時消除鄉鎮渡口安全隱患。要按照《福建省渡運管理辦法》要求,全面摸排渡口、陸島交通碼頭安全狀況,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救生、消防設備,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候船室(亭)氣象監測、應急廣播等設施,指揮乘客、車輛有序上下渡船。加大福州松下、平潭流水、寧德斗帽、寧德積石、漳州斗美等重點渡口隱患排查力度,對渡口未配備足額消防救生設備設施,未設置旅客、車輛上下船設施、安全設施、應急救援設備,甚至存在人員隨意進出渡口、無序上下船、漁船渡船混靠、客渡船超載、鄉鎮船舶非法載客等隱患問題開展限期整改。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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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