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2025-00093
- 備注/文號:〔十四屆〕第四十九號
- 發布機構: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7
- 內容概述: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十四屆〕第四十九號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5年11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本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11月27日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四章 社會保護
第五章 網絡保護
第六章 政府保護
第七章 司法保護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及時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支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專人專崗,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四條
發展改革、財政、教育、民政、公安、衛生健康、司法行政、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網信、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工作。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建立報告制度,規范報告程序,明確報告時限,并支持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及相關信息安全。
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行業主管部門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報告工作,便捷操作流程,提高報告時效。
第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未成年人個人信息。
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不得虛構、夸大、歪曲有關內容,不得違法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學校、照片、圖像以及其他可能識別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十條
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陪伴關愛,培養良好的親子關系;關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及時溝通并給予正確指導,必要時及時尋求專業幫助。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火災、觸電、燒燙傷、中毒、銳器損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家庭監護能力評估和分級幫扶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以及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
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學校對于未成年學生因特殊情況,確有必要提前到校或者延遲離校的情形,應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經未成年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前與學校溝通,允許其進入學?;蛘吡粼趯W校并妥善安置,保障學生安全與校園秩序。
寄宿制學校應當建立夜間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未成年學生無故夜不歸宿的,學校應當及時查找,第一時間聯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保護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立即采取緊急救助和避險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
具備條件的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食堂,校園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集中用餐的學校、幼兒園,每餐應當有相關負責人與未成年人同標準共同用餐,并按照規定做好陪餐記錄。實行校外供餐的,學校、幼兒園應當選擇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和條件的校外供餐單位。
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制度,實行明廚亮灶,按照規定規范餐飲具消毒和餐食留樣工作。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委員會等參與的校園食品安全檢查制度,并在食堂顯著位置公布食堂負責人和食品安全投訴方式。鼓勵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進行公開。
第二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未成年人體質健康監測制度,發現未成年人出現營養不良、近視、超重肥胖、脊柱側彎等傾向或者有導致體質下降的不良行為習慣,應當進行必要的管理、干預,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矯治。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在課余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向未成年學生免費或者優惠開放體育設施,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予以支持。
學校教室的通風、采光、照明、黑板和課桌椅等應當符合相關標準和近視防控衛生要求。鼓勵學校為未成年學生提供可以躺睡的午間休息設施,配備符合標準的可調節課桌椅。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心理健康篩查機制和早期干預機制,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設置心理輔導室,為未成年學生提供日常心理輔導與咨詢,并推進心理健康建檔工作。發現未成年學生心理、行為異常的,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做好未成年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學??梢酝ㄟ^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合作的方式,為未成年學生提供專業心理健康服務。
第二十三條
教職工發現未成年學生有明顯的情緒反常、身體損傷等情形時,應當及時了解情況并提供必要幫助;發現可能存在未成年學生被欺凌的情形時,應當采取必要的干預措施并立即向學?;蛘哂嘘P部門報告。
第二十四條
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應當立即向公安、教育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兒園應當立即采取保護措施,不得泄露其個人以及家庭信息。
對因被欺凌、性侵害、性騷擾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身體或者心理傷害,無法在原學校或者原班級就讀的未成年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調整學?;蛘甙嗉壵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經評估認為有必要的,應當予以支持。
第二十五條
有條件的學校、幼兒園,可以定期組織教職工進行心理健康狀況評估,指導、幫助教職工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對待學生。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依法制定完善校規校紀,明確未成年學生行為規范,實施教育懲戒的具體情形和規則,以及學生和監護人的陳述、申辯等途徑。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第四章 社會保護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
第三十一條
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配建母嬰設施,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組織開展寒暑假期和課后兒童托管活動。
第三十二條
鼓勵用人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與留守未成年人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
第三十三條
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者發現有下列違法犯罪嫌疑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一)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入住,不能說明身份關系或者身份關系明顯不合理;
?。ǘ┪闯赡耆松眢w受傷、醉酒、意識不清,疑似存在被毆打、被麻醉、被脅迫等情形;
?。ㄈ┊愋晕闯赡耆斯餐胱 ⑽闯赡耆硕嗳硕啻稳胱?,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釋,可能面臨不法侵害危險;
?。ㄋ模┢渌黠@不合常理的可疑情形。
點播影院、足浴店等非住宿經營場所的經營者,不得留宿未成年人,并應當將未成年人夜晚滯留情況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無法聯系其父母、其他監護人或者其父母、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四條
專業電競酒店和非專業電競酒店的電競房區域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舉報電話,并應當在消費者預訂、入住等環節告知其電競房區域不接待未成年人。
第三十五條
劇本娛樂經營場所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并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舉報電話。
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
第三十六條
未經監護人同意,醫療衛生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不得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
第三十七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在每年八月底前,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前款規定的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五章 網絡保護
第三十八條
教育、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依法查處利用網絡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
第三十九條
?。ㄒ唬┩ㄟ^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選擇適合未成年人的服務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
?。ǘ┖侠戆才盼闯赡耆耸褂镁W絡的時間,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ㄈ╆P注未成年人用網情況并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未成年人不當網絡行為;
(四)督促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游戲時以實名注冊和登錄,防止其使用成年人的網絡支付賬戶、網絡游戲賬號;
?。ㄎ澹┙逃?、引導未成年人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能力,保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權益;
?。┰谖闯赡耆嗽馐芫W絡侵害時及時向網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投訴,并做好心理疏導工作。
第四十條
對于有沉迷網絡傾向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引導,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第四十一條
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完善網絡社區規則和用戶公約,規范引導未成年人的網絡行為,不得違法為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付費服務。
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欺凌信息特征庫,采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網絡欺凌信息的識別監測。
第四十二條
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注冊和登錄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鼓勵其他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開發未成年人保護性使用模式,引導未成年人在該模式下使用網絡服務。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從事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預防和干預活動的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從事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預防和干預活動的機構,應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不同特點采取科學合理的預防和干預措施,不得通過體罰、變相體罰、毆打、辱罵、虐待、脅迫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開展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活動。
第六章 政府保護
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七條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規范,支持精神專科醫院、兒童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兒童心理專科門診,推動將未成年人心理咨詢、心理疏導等納入家庭醫生服務范圍。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依托統一的健康信息平臺,完善未成年人健康大數據,加強信息互聯共享,實現未成年人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
第四十八條
(一)完善課程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培養未成年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ǘ┙⒖茖W的教育評價制度,采取措施督促學校減輕未成年學生過重的學習負擔,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指標;
?。ㄈ┙y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健全與人口變化相適應的教育資源配置機制,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
第四十九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校就讀情況定期核查工作機制,將輟學學生、疑似輟學學生信息及時推送當地人民政府,并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公安、民政等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勸返復學、心理輔導、關愛幫扶等工作;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人民團體應當配合做好心理輔導、關愛幫扶工作。
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工作中發現疑似輟學學生,應當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
第五十條
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維護校園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采取開展聯合執法、安全隱患排查、社會治安和交通綜合治理等方式,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校園周邊食品、藥品安全和文具、玩具、體育運動器材質量安全方面的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衛生健康部門不得審批同意醫療衛生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開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務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并依法對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規范醫療美容服務。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時,對于經營范圍中包含文身服務活動的市場主體,應當在其營業執照相關經營范圍后明確標注“除面向未成年人”。
商務部門應當配合相關部門指導生活美容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督促會員企業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不得審批同意社會組織開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務,配合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從事文身服務的社會組織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未成年人文身預防和治理工作的相關職責;宣傳、網信、廣播電視等部門應當加強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傳和輿論引導。
第五十三條
第五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困境未成年人實行分類保障,采取措施滿足其生活、教育、安全、醫療康復、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
村(居)民委員會對所轄區域的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至少每個月聯系一次,每季度走訪一次。
第五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落實特殊學校建設標準和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全面實施殘疾未成年人從學前教育至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投入。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特殊教育科學評估機制,做好適齡殘疾未成年人入學評估和安置工作,通過提供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等措施保障教育全覆蓋。
第五十六條
公安、民政、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和婦女聯合會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推進被拐賣未成年人的救助、安置、康復、教育、家庭與社區融入等工作。對無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被拐賣未成年人,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提供相關材料,交由民政部門予以妥善安置;被拐賣未成年人提出需要異地就學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予以支持。
第五十七條
第五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未成年人保護服務熱線和服務平臺資源,推動服務熱線品牌建設,及時受理、轉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為未成年人保護提供咨詢和幫助。
第五十九條
第七章 司法保護
第六十條
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需要,邀請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相關專業人員到場,通過面談或者隱蔽觀察等方式,了解和評估未成年被害人、證人的心理狀況,輔助開展心理疏導、個性化干預工作。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優先指派女性法律援助律師為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十二條
第六十三條
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相關組織和個人未履行職責代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督促其提起訴訟,或者通過幫助申請法律援助、提供咨詢服務、提交書面意見、協助調查取證等方式支持其提起訴訟;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有權提起公益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權益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制發督促監護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第六十四條
第六十五條
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協同配合,推動解決刑滿釋放和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問題,引導、幫助其回歸社會。
第六十六條
對需要照顧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妥善處理;符合臨時監護條件的,民政部門依法予以安置。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
第六十八條
以餐飲服務為主的酒吧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商務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十九條
第七十條
第七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由衛生健康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予以處罰。
民政、商務部門對相關主體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第七十二條
第九章 附 則
第七十三條
第七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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