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4100-0203-2023-00009
- 備注/文號:武政辦〔2023〕52號
- 發布機構: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7
- 內容概述: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平縣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的通知
武政辦〔2023〕52號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武平縣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為推進武平縣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3〕9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巖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的通知》(龍政辦〔2023〕3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武平縣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7日
武平縣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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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序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及標準 |
服務類型 |
牽頭責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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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待遇 享受年齡 的老年人 |
1 |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為符合條件的參保老年人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
物質幫助 |
縣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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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為符合條件的參保老年人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
物質幫助 |
縣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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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歲及 以上老年人 |
3 |
機構養老服務 |
促進養老機構健康發展,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有償提供全托照護機構養老服務。 |
照護服務 |
縣民政局、發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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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
培養壯大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有償提供多樣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
照護服務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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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醫便利服務 |
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引導等便利,設置專門窗口或優先窗口等綠色通道,全過程實施助老服務。 |
關愛服務 |
縣衛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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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年公共文化、 教育、體育服務 |
1.提供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文化產品和服務; |
關愛服務 |
縣文體旅游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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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應急處置保障 |
發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上門服務、開辟綠色通道等方式,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優先服務。 |
關愛服務 |
縣衛健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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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設施適老化 改造 |
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和適老化改造。 |
關愛服務 |
縣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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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歲及 以上老年人 |
9 |
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 |
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綜合評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與健康狀況評估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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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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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管理 |
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進行健康指導,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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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服務 |
縣衛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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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
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
關愛服務 |
縣交通運輸局、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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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參觀公園、景點等 |
積極倡導全縣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根據景區類型、經營主體及實際情況,參照《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景區門票價格管理的通知》(閩發改價格〔2022〕518號),對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憑有效證件免收景區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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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服務 |
縣發改局、文體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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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歲及 以上老年人 |
13 |
高齡津貼 |
1.為80周歲以上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增發100元高齡補貼; 3.其他高齡津貼標準,由各鄉鎮(街道)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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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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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困難 的老年人 |
14 |
養老服務補貼 |
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補貼標準由各鄉鎮(街道)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 |
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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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家庭適老化改造 |
按照相關標準,分年度逐步為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服務。 |
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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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認定生活 不能自理的 老年人 |
16 |
護理補貼 |
對具有本地戶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原則上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標準發放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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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衛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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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家庭養老支持服務 |
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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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服務 |
縣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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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老年人 |
18 |
最低社會保障 |
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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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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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老年人 |
19 |
分散特困供養 |
對選擇在家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各級民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分散供養,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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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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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集中特困供養 |
對需要集中供養的特困老年人,由各級民政部門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則,就近安排到相應的供養服務機構,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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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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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難 老年人 |
21 |
探訪關愛服務 |
面向孤寡、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服務。 |
關愛服務 |
縣民政局、政法委、文明辦、教育局、 財政局、城市管理局、農業農村局、 衛健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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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銀齡安康”保險 |
為本地戶籍的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不含離退休人員)和60至79周歲優撫對象、低保對象、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包含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以及75周歲及以上的城鄉孤寡、失能老人(不含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年購買一份“銀齡安康”保險。 |
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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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和社會作出特殊貢獻的老年人 |
23 |
集中供養 |
1.老年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進入老年的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且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提供集中供養、醫療等保障; 2.同等條件下優先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
物質幫助 |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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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
24 |
優先享受機構養老 |
同等條件下優先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
照護服務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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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認定符合 條件的殘疾 老年人 |
25 |
困難殘疾人生活 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
1.為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殘疾老年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00%—130%的重度殘疾人、60周歲及以上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生活補貼; 2.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 |
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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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無著的 流浪、乞討 老年人 |
26 |
社會救助 |
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
物質幫助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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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臺外埠 老年人 |
27 |
閩臺外埠老年人 保障 |
1.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件的,在本縣長期居住生活的臺灣地區老年居民,與本縣居民同等享受普惠養老服務; |
關愛服務 |
縣民政局、交通運輸局,武平醫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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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3年9月1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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