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平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規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縣直各單位??h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縣直各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標準為:組織機構健全、領導責任明確;公開范圍全面、重點突出;公開內容準確及時,公開形式多樣、有效;監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勵機制健全;公開效果顯著、群眾評價滿意;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群眾投訴處理得當。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內容包括: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要點及組織實施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考核和評議制度等執行情況;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編制和更新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情況及便民程度;
(七)國家、省、市有關政務公開工作規定的其它考核的內容。
第六條 考核采取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第七條 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納入縣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績效考評體系。
第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