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政辦〔2018〕85號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武平縣加強農村留守
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武平縣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武平縣加強農村留守
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加強我縣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加快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盡責、基層主導、社會協同、全民行動、政府支持的工作機制,根據國家和省、市民政等部門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力爭到2020年,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關愛服務體系初步形成,關愛服務普遍開展,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農村貧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脫貧。
二、重點工作
(一)摸清基本情況,建立應急處置機制
1.摸清留守老年人基本情況。各鄉(鎮)要督促所轄區內因子女或其他贍養義務人全部離開縣域范圍外出半年以上、留在農村生活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進行全面排查,準確掌握老年人數量規模、家庭結構、經濟來源、健康狀況、生活照料情況、存在困難問題等信息,強化信息動態管理,重點排查經濟困難家庭的高齡、失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留守老年人,做到精準界定、精準排查、精準識別,確保精準定位到村、精準識別到戶、精準建檔到人。
2.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各鄉(鎮)要建立“信息暢通、流程清晰、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快速響應、處置有效”的農村留守老年人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有發現農村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討、遭受非法侵害、發生危重病情、嚴重精神疾患、面臨重大困境等情況時,要及時向老年人戶籍(或常住地)所在鄉(鎮)反映,所在鄉(鎮)要及時了解情況并實施關愛救助。
3.建立信息臺賬。各鄉(鎮)要為每名農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卡(見附件1),填報農村留守老年人情況定期摸底表(見附件2)和農村留守老年人數據信息臺賬(見附件3)上報縣民政局,并每季度進行一次更新。各鄉(鎮)要及時掌握轄區內農村留守老年人的數量規模、基本分布、主要特征等總體信息,建立詳實完備的信息臺賬,并將附件2、附件3每季度進行匯總統計上報至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匯總后,及時反饋相關部門和市民政局。同時要依據信息臺賬,加快建立縱向貫通縣、鄉(鎮)、村(居),橫向連接民政、公安、司法、財政、醫管中心、人社、文體、衛計、農業、老齡等部門的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強化分類動態管理。
(二)強調家庭盡責,突出關愛責任主體
1.家庭是農村留守老年人贍養和關愛服務的責任主體。留守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贍養人要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扶養人要依法履行扶養義務。子女或其他贍養人、扶養人應當定期看望或者問候留守老年人,不得忽視、冷落、虐待老年人。
2.鼓勵親友幫扶、鄰里互助。鼓勵家族成員和親友對留守老年人給予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愛,鼓勵鄰里鄉親為留守老年人提供物質和精神關愛服務,避免讓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單獨居住生活。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贍養義務人可與親屬或其他人簽訂委托照顧協議,相關情況應向村(居)民委員會報備。
3.提高子女或其他贍養人的守法意識。要增強村規民約對家庭贍養義務人的道德約束,發揮孝親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監督其履行義務,增強約束力。留守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贍養義務人不依法履行贍養義務或虐待老年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基層主導,樹立鄉村社會風尚
1.建立定期探訪制度。到今年底,要基本建立并運行到位,由鄉(鎮)統籌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實施的農村留守老年人每季度探訪制度。鄉(鎮)包村干部、村(居)干部要每季度上門走訪、探望本村(居)留守老年人,填寫農村留守老年人每季度走訪、探望情況登記表(見附件4),及時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況,更新信息臺賬,并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應援助服務。對經評估存在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留守老年人要作為重點幫扶對象,開展一對一、多對一的具體關愛服務工作,并及時通知、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予以照顧,同時報告鄉(鎮)。鼓勵鄉賢人士、社會愛心企業和個人資助開展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
2.增強村級為老組織對留守老年人的關愛服務能力。支持鎮、村(居)建立老年協會或其他老年人組織,鼓勵留守老年人入會互助養老。鼓勵和引導農村老年協會積極參與和組織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開展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文體娛樂、教育培訓、知識講座等活動,提供權益維護、互助養老等服務。鼓勵各地將農村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委托交由老年協會等社會力量運營管理,面向留守老年人提供服務,把具備資質的老年協會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
(四)引導社會參與,廣泛開展關愛服務
1.廣泛開展志愿服務。鼓勵農村基層組織組建志愿者隊伍,為志愿服務活動開展提供場所和其他便利條件,完善志愿服務信息網絡,建立健全農村志愿服務體系。引導城鎮和農村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為留守老年人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務。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失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留守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探索建立志愿服務互助循環機制。
2.探索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加大農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力度,支持農村基層組織、為老服務組織根據需要配備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揮社會工作人文關懷、助人自助的專業優勢,通過設立社會工作站點、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及時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緒疏解、精神慰藉、代際溝通、家庭關系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
3.支持社會組織提供關愛服務。落實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加快孵化培育專業化為老社會服務機構,提升其開展農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護、生活照料、緊急援助、康復護理等專業服務的能力。鼓勵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電商組織等其他社會力量參與關愛留守老年人。有條件的,可將農村留守老年人納入政府購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對象,由養老服務專業化組織以電話問候、定期探訪等形式加以關愛。
(五)加強政府支持,完善兜底保障制度
1.加大留守老年人社會救助力度。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切實解決農村留守老年人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強化低保對象、計生特殊家庭中完全失能老年人的評估審核、審批認定,對確認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標準發放護理補貼,護理補貼以服務券(卡)的方式發放,針對邊遠山區服務券(卡)無法落地的,可確定采取現金發放、統一政府購買服務等具體發放方式。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留守老年人及時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應救盡救,有效遏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老年人住房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優先修建、改造。要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逐步提高高齡補貼標準。
2.提高留守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按時足額為已參保農村留守老年人發放基本養老金。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動留守老年人參保全覆蓋,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留守老年人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按規定給予資助。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重點做好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的老年重點人群,以及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留守、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簽約服務。
3.大力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能力。統籌推進農村養老服務業發展,將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為服務業發展的重點內容。不斷推進農村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老年活動中心)、農村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要為農村老年人特別是低收入、獨居、空巢、高齡、失能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生活照料服務或開展互助式養老。整合村衛生所和養老服務設施等資源,積極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協會作用,整合農村黨建活動室、農家書屋、學校等資源,建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支持利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現代科學技術,充分發揮武平金太陽智慧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居家養老線上線下服務功能,依托城鄉社區為老服務設施,為留守老年人獲取有關服務以及與其外出工作子女親情交流等,搭建高效、便捷、適用的智能服務網絡平臺。
4.加強留守老年人平安守護工作。深入開展送法進村活動,提高留守老年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和安全防范自我保護能力。公安機關要及時排除、化解涉及留守老年人的矛盾糾紛,大力打擊侵害老年人權益違法行為,涉及侵害留守老年人案件要第一時間接警受理、第一時間通報有關部門,防止針對留守老年人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惡性事件發生,切實保障留守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老齡辦要積極協調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提起公訴,協調人民法院開辟留守老年人訴訟綠色通道。法律援助機構要積極為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
三、計劃安排
(一)制定細則,動員部署(2018年10月1日—10月10日)。各鄉(鎮)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細則,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明確鄉、村工作職責,明確整體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并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工作。
(二)全面摸底,建立臺賬(2018年10月11日—10月20日)。各鄉(鎮)政府要進行全面深入摸底,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卡,信息臺賬,同時將轄區留守老年人數量、分布、特征等數據統計匯總信息于10月20日前書面報送縣民政局事務股,電子版發民政局事務股郵箱(郵箱:wpmzjswg@sina.com)。
(三)定期探訪,調研評估(持續開展)。各鄉(鎮)要認真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落實農村留守老年人探訪制度??h民政局將牽頭組織縣直相關單位對各鄉(鎮)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進行督查。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反饋,推動解決。對有效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門協同配合、群團組織積極參與、村(居)民委員會和老年協會發揮骨干作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老齡辦、養老服務組織要將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納入統籌指導范圍,推進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與老齡工作、養老服務協調發展。
(二)明確職責分工。縣公安局要依法嚴厲打擊侵害留守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督促、指導鄉(鎮)落實農村為老設施的消防設施器材建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縣民政局牽頭做好工作協調,培養壯大農村養老服務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將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納入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統籌考慮。縣司法局要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為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縣財政局要積極支持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醫管中心要進一步健全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推進養老服務與醫保對接。縣人社局要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逐步提升社會保障水平。縣文體廣新局要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服務,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縣衛計局要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歲以上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會同縣民政局等部門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縣農業局要落實脫貧攻堅政策,支持做好貧困留守老年人脫貧工作。縣老齡辦要統籌協調留守老年人關愛工作,培育和發展老年協會,做好留守老年人權益維護,加強孝親敬老社會宣傳與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
(三)強化資源統籌。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將村集體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開展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堅持應扶盡扶,精準識別農村貧困人口,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給予政策扶持,幫助其脫貧增收。鼓勵有條件的鄉(鎮)統籌為老服務資源,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清單制度,定期梳理并發布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項目內容和資源獲取渠道。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子女或其他贍養人守法意識,及時總結推廣本縣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實踐先進經驗,督促各地加強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宣傳,形成互幫互助、助老愛老的良好風尚,營造全社會正確對待、積極接納、關心關愛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環境。
(五)嚴格責任追究。要全面落實地方政府關愛服務留守老年人工作負責制,及時分解工作任務,嚴格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制定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考核、責任追究和獎懲機制,適時開展督查、通報。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實、任務不落實的部門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特別是對底數不清、風險隱患排查不扎實、突發事件處置不及時、關愛服務流于形式的要嚴肅處理。
附件:1.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卡
2.農村留守老年人情況定期摸底表
3.農村留守老年人數據信息臺賬
4.農村留守老年人每季度走訪、探望情況登記表
附件1
武平縣 鄉(鎮) 村
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卡
|
留守老年人基本情 況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
性別 |
|
年齡 |
|
|
|
政治面貌 |
|
享受社會救助類別 |
|
|
|
子女數量 |
|
經濟狀況及來源 |
|
|
|
身體狀況 |
|
婚姻及配偶情況 |
|
|
|
是否獨居 |
|
聯系電話 |
|
|
|
身份證號 |
|
|||
|
家庭住址 |
|
|||
|
留守老年人子女及照護人信息 |
子女姓名、聯系方式及務工去向 |
|
||
|
|
||||
|
|
||||
|
照護人姓名 |
|
聯系電話 |
|
|
|
照護人與留守老年人關系 |
|
|||
|
照護人與留守老年人簽定協議情況及監管人信息 |
|
|||
|
結對 幫扶 |
幫扶村干部姓名 |
|
||
|
幫扶村干部聯系電話 |
|
|||
登記時間: 登記人:
附件2
農村留守老年人情況定期摸底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
縣 (市、縣) |
鄉(鎮) |
序號 |
老年人姓名 |
性 別 |
身份證號碼 |
家庭結構 |
經濟來源 |
健康狀況 |
照料情況 |
存在困 難問題 (由留守老 人反饋) |
|||||
|
配偶是否健在 |
子女個 數(個) |
月均生 活費(元) |
來源:養老保險、務農、子女供養等 |
健康 |
失能、 半失能 |
是否自 我照顧 |
是否他 人照顧 |
是否無 人照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審核人: 填表人: 聯系電話:
附件3
農村留守老年人數據信息臺賬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時間:
|
縣 (市、 縣) |
鄉(鎮) |
數量規模 |
基本分布 |
主要特征 |
備 注 |
|||||||
|
老年人口總數(人) |
60歲以上留守老年人數(人) |
80歲以上留守老年人數(人) |
男性留守老年人數 |
女性留守老年人數 |
健康狀況 |
照料情況 |
||||||
|
健康留守老年人數 |
失能、半失能留守老年人數 |
自我照顧留守老年人數 |
他人照顧留守老年人數 |
無人照顧留守老年人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經辦人: 領導審簽:
附件4
武平縣 鄉(鎮) 村 年季度走訪、探望情況登記表
|
第一季度探訪情況 |
探訪人姓名 |
簽名 |
職務 |
|
|
|
探訪時間 |
|
探訪地點 |
|
||
|
被探訪人健康狀況及生活狀況 |
|
||||
|
被走訪、探望人簽名或按手印 |
|
||||
|
被走訪、探望人滿意度情況 |
滿意 |
不滿意 |
|||
|
第二季度探訪情況 |
探訪人姓名 |
簽名 |
職務 |
|
|
|
探訪時間 |
|
探訪地點 |
|
||
|
被探訪人健康狀況及生活狀況 |
|
||||
|
被走訪、探望人簽名或按手印 |
|
||||
|
被走訪、探望人滿意度情況 |
滿意 |
不滿意 |
|||
|
第三季度探訪情況 |
探訪人姓名 |
簽名 |
職務 |
|
|
|
探訪時間 |
|
探訪地點 |
|
||
|
被探訪人健康狀況及生活狀況 |
|
||||
|
被走訪、探望人簽名或按手印 |
|
||||
|
被走訪、探望人滿意度情況 |
滿意 |
不滿意 |
|||
|
第四季度探訪情況 |
探訪人姓名 |
簽名 |
職務 |
|
|
|
探訪時間 |
|
探訪地點 |
|
||
|
被探訪人健康狀況及生活狀況 |
|
||||
|
被走訪、探望人簽名或按手印 |
|
||||
|
被走訪、探望人滿意度情況 |
滿意 |
不滿意 |
|||
|
備注 |
|
||||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發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