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政務公開 > 專題專欄 >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武交〔2019〕122號
武平縣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交通建設
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的通知
各股室、局屬企事業單位:
為落實縣審改辦并于武平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武平縣交通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包含建設立項用地規劃、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4個階段的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武平縣交通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
武平縣交通運輸局
2019年6月24日
抄送:市交通運輸局,縣政府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武平縣交通運輸局 2019年6月24日印發
交通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
(立項用地規劃階段)
一、 審查環節及時限
審查環節為:窗口受理(當場)— 技術審查(7個工作日)—決定(1個工作日)—辦結(當場)。
承諾時限:8個工作日。
二、審查方式
本事項采用書面審查為主、實地核查為輔的方式進行,書面審查由縣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實施,實地核查由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按流程組織實施。
三、審查內容、標準及審查要點
(一)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一是審查是否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二是審查是否屬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批準的事項。三是按照辦理規程要求的申報材料清單,逐項對照檢查材料要件是否齊全。四是檢查是否有明顯的打印、裝訂、缺漏或其他錯誤等。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
(二)對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建設單位申請行業審查文件。主要審查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齊全,是否符合交通公路規劃,是否符合有關編制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深度要求,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規范。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窗口人員、有關股室負責人。
四、審查注意事項
關于示范文本和常見錯誤示例,示范文本的內容僅供參考,不得照搬照抄,應據實填寫,有關要件和內容要齊全、規范、準確。
五、審查意見(結論)
各審查人員應出具明確、具體的審查意見并簽字確認、注明審查時間,不得出具模糊不清、建議性和相互矛盾的審查意見,不得擅自增設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查條件和標準,不得以簽字或蓋章代替審查意見。
審查人員經審查全部符合申辦條件的,審查人應作出符合的結論。
對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申辦條件或標準,申請人可修訂或整改的,審查人應作出不符合結論的內容,提出具體理由和法律依據或標準、改正內容和時限。
審查未通過決定不予辦理的,應注明存在問題和不予批準的理由、法律依據或標準,按否定報備的要求處理后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
六、審查人員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后果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審查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辦公場所公開依法應當公開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五)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七)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八)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九)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
交通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
(建設許可階段)
一、審查環節及時限
審查環節為:窗口受理(當場)—技術審查(28個工作日)—決定(2個工作日)—辦結(當場)
承諾時限:30個工作日。
二、審查方式
本事項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進行,書面審查由縣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實施。
三、審查內容、標準及審查要點
(一)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一是審查是否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二是審查是否屬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批準的事項。三是按照辦理規程要求的申報材料清單,逐項對照檢查材料要件是否齊全。四是檢查是否有明顯的打印、裝訂、缺漏或其他錯誤等。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
(二)對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1.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審批申請表。
2.縣級公路以下農村普通公路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此項目總投資5000萬以上的,審查發改部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文是否真實有效。(建設項目規模在豁免清單中的,不需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無須提供。)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專家意見。對專家組提出的意見是否有修改完善。
4.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單位資質等級是否具備相關資質要求,是否在有效期范圍內,內容是否與相應建設項目一致。工程施工圖設計內容是否齊全,是否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深度,是否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及公眾安全等內容。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窗口人員、有關股室負責人。
四、審查注意事項
關于示范文本和常見錯誤示例,示范文本的內容僅供參考,不得照搬照抄,應據實填寫,有關要件和內容要齊全、規范、準確。
五、審查意見(結論)
各審查人員應出具明確、具體的審查意見并簽字確認、注明審查時間,不得出具模糊不清、建議性和相互矛盾的審查意見,不得擅自增設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查條件和標準,不得以簽字或蓋章代替審查意見。
審查人員經審查全部符合申辦條件的,審查人應作出符合的結論。
對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申辦條件或標準,申請人可修訂或整改的,審查人應作出不符合結論的內容,提出具體理由和法律依據或標準、改正內容和時限。
審查未通過決定不予辦理的,應注明存在問題和不予批準的理由、法律依據或標準,按否定報備的要求處理后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
六、審查人員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后果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審查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辦公場所公開依法應當公開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五)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七)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八)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九)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
交通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
(施工許可階段)
一、審查環節及時限
審查環節為:窗口受理(當場) -技術審查(10個工作日)-決定(2個工作日)—辦結(當場)
承諾時限:12個工作日。
二、審查方式
本事項采用書面審查為主、實地核查為輔的方式進行,書面審查由縣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實施,實地核查由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組織相關股室實施。
三、審查內容、標準及審查要點
(一)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一是審查是否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二是審查是否屬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批準的事項。三是按照辦理規程要求的申報材料清單,逐項對照檢查材料要件是否齊全。四是檢查是否有明顯的打印、裝訂、缺漏或其他錯誤等。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
(二)對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1.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審批申請表。項目是否已列入公路建設年度計劃。
2.施工圖設計文件批復。有無審定施工圖設計文件,與申請的施工許可建設項目是否一致。
3.對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的審計意見。建設資金有無落實。
4.自然資源部門關于征地的批復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復。征地手續是否辦理。
5.建設項目各合同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名單、合同價情況材料。施工、監理單位是否依法確定。
6.應當報備的資格預審報告、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
7.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有無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是否落實保證質量和安全的措施。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窗口人員、有關股室負責人。
四、審查注意事項
關于示范文本和常見錯誤示例,示范文本的內容僅供參考,不得照搬照抄,應據實填寫,有關要件和內容要齊全、規范、準確。
五、審查意見(結論)
各審查人員應出具明確、具體的審查意見并簽字確認、注明審查時間,不得出具模糊不清、建議性和相互矛盾的審查意見,不得擅自增設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查條件和標準,不得以簽字或蓋章代替審查意見。
審查人員經審查全部符合申辦條件的,審查人應作出符合的結論。
對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申辦條件或標準,申請人可修訂或整改的,審查人應作出不符合結論的內容,提出具體理由和法律依據或標準、改正內容和時限。
審查未通過決定不予辦理的,應注明存在問題和不予批準的理由、法律依據或標準,按否定報備的要求處理后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
六、審查人員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后果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審查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辦公場所公開依法應當公開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五)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七)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八)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九)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
交通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審查工作細則
(竣工驗收階段)
一、審查環節及時限
審查環節為:窗口受理(當場) -技術審查(28個工作日)-決定(2個工作日)—辦結(當場)
承諾時限:30個工作日。
二、審查方式
本事項采用書面審查為主、實地核查為輔的方式進行,書面審查由縣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實施,實地核查由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組織相關股室實施。
三、審查內容、標準及審查要點
(一)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一是審查是否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二是審查是否屬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批準的事項。三是按照辦理規程要求的申報材料清單,逐項對照檢查材料要件是否齊全。四是檢查是否有明顯的打印、裝訂、缺漏或其他錯誤等。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工作人員。
(二)對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1.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審批申請表。
2.交工驗收報告。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否已處理完結。
3.竣工決算編制完成,決算經審計,并經主管部門(或授權單位)認定證明。對專家組提出的意見是否有修改完善。
按交通運輸部規定內容完成的竣工文件。
4.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合格文件。對需進行研檔案、環保、水利等單項驗收的項目,是否驗收合格。
5.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報告。
6.質量監督機構工程檢測質量檢測鑒定合格的質量鑒定報告。質量監督機構對公路工程的質量檢測鑒定報告結果是否合格。
7.竣工決算的核備意見、審計報告及認定意見。
崗位責任人: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窗口人員、有關股室負責人。
四、審查注意事項
關于示范文本和常見錯誤示例,示范文本的內容僅供參考,不得照搬照抄,應據實填寫,有關要件和內容要齊全、規范、準確。
五、審查意見(結論)
各審查人員應出具明確、具體的審查意見并簽字確認、注明審查時間,不得出具模糊不清、建議性和相互矛盾的審查意見,不得擅自增設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查條件和標準,不得以簽字或蓋章代替審查意見。
審查人員經審查全部符合申辦條件的,審查人應作出符合的結論。
對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申辦條件或標準,申請人可修訂或整改的,審查人應作出不符合結論的內容,提出具體理由和法律依據或標準、改正內容和時限。
審查未通過決定不予辦理的,應注明存在問題和不予批準的理由、法律依據或標準,按否定報備的要求處理后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
六、審查人員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后果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審查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辦公場所公開依法應當公開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五)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七)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八)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九)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